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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5月14號版規
第一章 總則 ●01《嚴格禁止標題注音文,火星文跟錯字》 ●02《內文錯字或火星文,給予5字寬限》 ●03《禁止發表外掛文或提供外掛載點》 ●04《禁止灌水文、破壞版面、字數過少者》 ●05《禁止一文多發》 ●06《除黑名單、個人專屬討論串專區、討論板圖像、簽名檔圖像外禁止公佈他人ID》 ●07《禁止發表無意義文章》 ●08《禁止發木馬連結》 ●09《禁止人身攻擊或者針對特定人物作出的言語攻擊》 ●10《不當使用簽名檔跟濫用貼圖功能》 ●11《黑名單請依照格式填寫,且須附上具體事證(照片.影片)》 ●12《轉貼文章請標注原作者及出處》 ●13《發表商業性廣告、散佈不實消息者》 違反●01∼●13者,刪文處分 違反●09者,初犯禁言12小時,累犯則24小時起跳,如勸阻不聽,則以特殊條例中◎03送交黑名單 ●14《禁止發表爭議性文章跟挑起筆戰》 ●15《禁止與本討論版無關的文章或灌水文,灌水文如:接龍類.簽名類文章》※特定版塊除外 ●16《禁止現金有關的交易文,其他類型的交易文請至交易版》 ●17《未「爬文」即詢問「精華區」已有解答者》 ●18《未發表在正確分區者》 違反●14∼●17者,鎖文處分 違反●14者,初犯禁言6小時,累犯12小時起跳,勸阻不聽,同樣送交黑名單 ●19《關於PlaySafe晶片卡問題請至「疑難雜症」專區發問》 ●20《若對於楓之谷周邊有任何問題請先到「疑難雜症」專區發問》 ●21《不良行為請至交友區的「黑名單」填寫文章》 ●22《官方公告請至官方公告區發表》 ●23《被處分的文章,如有異議請至申訴區提出申訴》 ●24《若板規有規範不周的地方以板群的決定為準》 ●25《所有版面禁止發表外掛相關文章》 ●26《未經證實的消息請勿發表》 ●27《發文請勿使用公告系列屬性》 ※名詞解釋 ●04中的灌水文,定義為 1:字數過少者※PS:基本10個字為基準 2:無意義著回文,如:多謝分享,感恩,你好強之類的 惡意破壞版面定義:拖板 ●14中的 容易引起爭議的文章 定義為 1:比較誰強誰弱的文章 2:宣導外掛的文 3:影射他人進行而進行言語攻擊 ●25中的外掛相關文章 定義為 抱怨外掛、推廣外掛、指控某某某為外掛皆禁止 ◎特殊條例◎ 違反者 送交基地黑名單處分 ◎01《發表有關色情、暴力、未經許可的轉載、盜版資訊者》 ◎02《發表木馬連結、外掛載點者》 ◎03《涉及人身攻擊多次經勸導仍不改過者》 ◎04《短時間大量洗版者》 第二章 各版塊相關規定 2008/5/12 ※關閉各服交友區中各伺服器分區,合併為『各服交誼廳』 各服交誼廳相關規則 ○01《發文時,標題請註明伺服器》 ○02《本區開放簽名性質文章,但回文請勿少於10字》 ○03《禁止外掛相關文,同總則●25》 ○04《禁止張貼與標題不符之聯結》 ○05《禁止張貼交易文》 ※各服交友區發文範例 標題規定如下 例: [綠水靈]公會收人XXXXXXX 請在標題處加上伺服器 ※影片區貼圖區相關規定 如發文要貼影片或者貼圖 請在內文部份,對影片做些許描述 如描述如標題者,視同衝人氣,刪文 累犯者,禁言處分 另外,若有依上述規定,但是點入卻是無相關內容者 初犯,刪文處分 累犯者,永久禁言處分,並且送交檢舉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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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編輯時間:2008-05-19 22:20:06 來源IP:218.211.169.* [ 檢舉此文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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