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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..
盜帳號的少年已經判決罪證確鑿,有罪! 處三年以下徒刑或(並)科處罰金300萬! (不確定是『並』或是『或』) 少年前程已經大半去了.. 母親在門外傷心欲絕.. (由於未滿十八歲,判決過程依少年保護法給與保密) 也許,這就是『正義』吧? 也許,這就是大家想要的吧? 但是,要不要聽聽當事人的想法跟我的想法? 『我覺得已經夠了!』 『我覺得我不想再落井下石了!』 『我覺得我好像毀了那個少年的未來了!』 『裝備我已經不要了!』 『已經夠了...............』 『真想這一切都沒有發生...』 『當觀眾的你們的想法是怎麼樣呢?』 至於,回答近日來許多網友的問題: 一、這個案子跟奇摩的那個報導是同一個嗎? 『不知道!』(當事人回答) 二、這個案子是發生在希望嗎? 『是的!是在第四線!』 三、官網有問題嗎? 『是的!等判決書出來,就是證據!』 四、在當事人向官方回報後,官方承認官網有木馬嗎? 『非常堅決的說:不承認!』 五、盜帳號的人有說要如何賠嘗你嗎? 『若東西還在盜帳號人身上,可以還..』 『若東西已不在,則以台幣換算賠嘗..』 六、你打算堅持要回你的原有裝備嗎? 『算了啦!我覺得已經夠了!』 七、在被盜帳號之後,官方有提供什麼協助? 『除了歷程,其他完全沒有!』 七、你還會再玩希望online嗎? 『不會!』 『不會!』 『不會!』 『不會!』 『不會!』 『不會!』 一個公司可以把事情全部推給玩家.. 爛到如此.. 你對此公司的信心在哪? 若你是下一個被盜的目標? (等級一定會變高,裝備會變好的一天..) 也許... 那會是一個好天氣吧? 八、正在閱讀的你.....覺得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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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<新聞>盜帳號少年法院已判決! 第 6 篇 本文章已被隱藏!原因:本文章已被刪除!刪除原因:本篇已由原作者於Sat Mar 05 00:58:29 CST 2005刪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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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氣才是王道啦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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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※hwswesan(米蟲當自強)提到: >如果是關3年~~這就真的痛快人心了 > >如果只是賠30萬~~這就沒用了~~人家都不知賺幾 >百萬了~~~30萬~~~唉 > > > > > >關3年~~~我想沒有人會同情他的~~~~ 應該是300萬吧?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再說,他那麼聰明都能寫出木馬程式了 他應該有基本的判斷是非能力吧? 如果說他未成年吃飽太閒,不會去幫他媽洗碗嗎? 如果他家沒碗洗,不會去幫忙指揮交通嗎? 老師教他程式設計,他卻用來盜人帳號 如果讓他知道隔壁鄰居的財產清單 那他是不是也可以去大搖大擺偷完別人的東西之後 再裝可憐?裝無辜? 然後再叫他媽去求人家原諒? 希望他以後不要再裝白癡了 會寫木馬的人,會不知道盜帳號是犯法的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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