飄雪盟 討論板 板規 (請先閱讀本板公告和板規後再發表文章)
| 1. 禁止發表灌水文章,違者視情況刪除。 |
| 2. 大量發表相同文章、標題、無意義內文均視同灌水。 |
| 3. 發文時請注意網路禮儀,請勿故意謾罵、人身攻擊。 |
| 4. 禁止詢問、要求、提供、討論有關盜版相關資訊及話題。 |
| 5. 禁止使用注音文(作為解說不在此限),並避免使用各國方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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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盜板、商業行為、限制級
第 5條 於站上從事盜板物之販售、提供,無論是否營利,依情節最重帳號停權。
第 6條 於站上公開徵求盜板物者,依情節最重帳號停權。 第 7條 未經站方同意,於站上從事商業廣告或活動者,帳號停權。 第 8條 未經站方同意,禁止於站上從事包含以下任一個人資料之問卷: 姓名、身份證字號、生日、電話、住址,違者依情節最重帳號停權。 第 9條 於站上發表限制級內容或連結者,若與遊戲無直接相關或未註明為限 制級內容者,依情節最重帳號停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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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侵害著作權及個人隱私
第10條 未經授權轉載、盜用他人著作,依情節最重經驗值扣除並停權。
第11條 未經當事人同意公開他人之個人資料、信件或訊息者,依情節最重停權。 第12條 盜用他人身份證字號註冊者,一律帳號停權處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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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妨害站內秩序
第13條 跨板張貼相同或類似之文章達四板以上,依情節最重帳號停權。
第14條 洗板者,依情節最重帳號停權。洗板之行為指二十四小時內: 1.連續發表無意義圖文達四篇以上,或 2.利用重複登入或其他方式重複推薦(按好)同一文章或臨近文章達三次以上。 第15條 多次嘲笑他人、引起爭議、違反一般網路禮儀,經站務人員判斷之後,依情節最重帳號停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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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人身攻擊及謾罵
第20條 於有板主之看板發表人身攻擊或謾罵之文章,由各板板主依板規處理。
第21條 於站內各服務進行人身攻擊或謾罵,首犯禁言,累犯依情節最重帳號停權。 第22條 利用站內各公開性之個人資料、板位進行人身攻擊或惡意抄襲者,板主依情節最重禁言120小時,並限修正後始能復權,如持續未改可提報黑名單停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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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恐嚇、威脅及誹謗
第23條 以加害生命、身體、自由、名譽、財產之事,恐嚇及威脅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,依情節最重停權處理。
第24條 公然侮辱人者,依情節最重停權處理。 第25條 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依情節最重停權處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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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非官方認定程式處置
第26條 官方已公告不認定之程式,禁止討論、提供下載處(點)。
第27條 官方無公告不認定之程式經板主審核後決定是否可發布。 第28條 無板主同意發布者,禁止討論、提供下載處(點)、並刪除此篇文章。 第29條 更改遊戲封包或程式碼之程式,禁止討論、提供下載處(點),依情節最重停權。 |

